美國最高法官

美國最高法院(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是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最高審判機構,由美國憲法規定設立,是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終審法院。最高法院擁有解釋憲法和聯邦法律的權力,並且可以審查各州法律是否符合憲法。

最高法院由九名法官組成,其中包括一名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和八名助理法官(Associate Justices)。這些法官通常被簡稱為「最高法院大法官」(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他們由總統提名,並需經參議院確認,一旦任命,除非去世、辭職、退休或被彈劾並定罪,他們的任期是終身的。

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在審理案件時,會就案件的法律問題進行辯論,並最終以多數意見作出裁決。這些裁決對整個美國具有約束力,對美國法律體系具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