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選最高法院院長

最高法院院長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每屆任期五年。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院長的職責是主持法院的工作,領導法院的審判和執行工作,保證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