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員級別大小排名

官員級別的排名通常是根據其職位的重要性和級別來確定的。在中國,官員級別如下:

國家級正職有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級副職有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書記、國家副主席等。

省部級正職包括中共中央、國務院直屬各部正職(如外交部、教育部部長)、全國人大直屬各委員會(如財政部部長)主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如山東省省長)正職,中央部委各機構(如國資委主任)正職。

省部級副職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長(主任),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如公安部副部長)。此外,還有一些副省級城市(含計畫單列市)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如政法委書記、常務副職、紀委書記等也可以排在省部級副職前面。

廳局級正職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正職。省市(地)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下屬部門單位正職;軍隊中除了軍委主席和政委級別的領導可以提為正軍級別的省部級幹部以外,其餘軍隊正軍級單位正職一般不超過少將退休的還可以轉為行政正省級到副省級職務待遇比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兼任。廳局級副職地廳級職務;巡視員是一個職位,在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中共中央編譯局及人民銀行監管一司的職務需要退休的非縣處級幹部執行地廳級的權利,一般為退休副省級領導或者是原來單位的二把手副廳級職務或調研員級別人員擔任。縣處級副職有縣級人民政府副職等。

在上述標準之外,還要考慮個人的資歷、貢獻等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和部門的級別設定可能略有不同,具體情況需要參考當地政策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