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十大酷粵語

"滿清十大酷刑" 並不是一個廣泛流傳的詞語,也不是一個官方的刑罰名稱。然而,滿清時期(1644-1912)的確實施過許多嚴酷的刑罰。這些刑罰中的一些可能被稱為"酷刑",但具體的刑罰名稱和實施情況可能因時因地而異。

在粵語中,"酷刑" 通常被翻譯為 "苛刑" 或 "殘酷刑罰"。以下是一些滿清時期可能實施過的刑罰,這些刑罰可能被視為"酷刑":

  1. 凌遲(Líng Tiāo):又稱千刀萬剮,是一種將人體慢慢切割成細片的極端刑罰。
  2. 梟首(Xiāo Shǒu):將犯人的頭顱斬下,並懸掛起來示眾。
  3. 腰斬(Yāo Zhǎn):將犯人從腰部切斷成兩半。
  4. 車裂(Chē Liè):又稱五馬分屍,是用馬將犯人撕裂成碎片。
  5. 炮烙(Pào Luò):將犯人的身體放在燒紅的鐵器上烙燙。
  6. 釘刑(Dīng Xíng):將犯人釘在木樁上。
  7. 懸樑(Xuán Liáng):將犯人吊死。
  8. 斬首(Zhǎn Shǒu):將犯人的頭顱斬下。
  9. 刺配(Cì Pèi):在犯人臉上刺字,並發配邊疆。
  10. 杖刑(Zhàng Xíng):用棍棒毆打犯人。

這些刑罰中的一些可能被稱為"酷刑",但並不是所有刑罰都被廣泛認為是"十大酷刑"的一部分。此外,這些刑罰的實施可能因地區、時期和執法者的個人偏好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