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十大酷刑之凌遲處死

凌遲處死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也稱千刀萬剮。

凌遲,即凌遲處死,俗稱為「千刀萬剮」或「寸寸凌遲」。原本是北宋時的酷刑,後被滿清沿用為刑法之一。

被判凌遲的人通常是一個有政治、宗教、或經濟等重大問題的人,他們被認為是對國家和人民的安全構成威脅的人。凌遲的實施過程並不為人所知,因為當時並未將這種酷刑列入法典,而是由於行刑者被認為過於殘忍,他們通常將自己的實施過程保存在他們的私密領域中。

對於這種酷刑,我們應該堅決反對並呼籲廢除一切形式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