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最低薪資加班

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是台灣的基本勞動法規,規範了勞工的工作條件、工時、休假、工資等權益。其中,最低工資和加班費的規定是保障勞工基本收入的重要措施。

根據台灣勞動部於2023年1月1日公告的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基本工資為新台幣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台幣176元。這是指僱主支付給勞工的基本工資下限,不得低於這個標準。

至於加班費,勞基法規定加班費應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礎,並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1. 加班第1小時至第4小時:以基本工資1又1/3倍計算。
  2. 加班第5小時至第8小時:以基本工資1又2/3倍計算。
  3. 加班第9小時以後:以基本工資2倍計算。

例如,如果基本工資為新台幣176元,那麼加班第1小時至第4小時的加班費為176元 x 1.33 = 232.48元。第5小時至第8小時的加班費為176元 x 1.66 = 292.16元。第9小時以後的加班費為176元 x 2 = 352元。

需要注意的是,僱主必須遵守勞基法的規定,不得違法剝削勞工的工資和加班費。如果勞工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