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地區及台灣抵港人士最新入境檢疫安排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措施(修訂公眾衛生施政指引)的規定,海外地區及台灣抵港人士最新入境檢疫安排如下:

一、對所有海外地區及台灣抵港人士,不論其來港前身處任何地方,在登機前需完成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證明書。抵港時須出示由認可醫生髮出的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書。

二、對於由海外地區及台灣抵港人士,入境後通常需進行14天醫學監察,並要求他們按衛生當局的要求完成監測程式。

三、對其他離港人士,如果曾前往海外地區及台灣,離港前須取得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書。

四、入境檢疫要求調整後,對所有抵港及離港人士並無影響其常規核酸檢測安排,而任何人士如違反防疫措施,須負法律責任。

以上信息可能會根據政府公告的更新而發生變化,您可以通過香港特區政府官網獲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