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

《正安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是為確保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得到有效保障,規範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的辦法。

以下是《正安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的部分重點內容: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保障金「應保盡保、按戶施保」的原則,做到保障面清、對象明、待遇兌現準。
  2.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家庭成員的收入狀況。
  3.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縣民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批准的分配方案撥付到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及時將資金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4. 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情況進行核查。

以上就是《正安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的部分重點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