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賄選獎金最高

在台灣,檢舉賄選的獎金並沒有固定的最高金額,而是由各級選舉委員會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來決定。根據該法第100條之1的規定,檢舉賄選的獎金來自於賄選行為人所繳納的保證金或罰金,並且獎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罰金的數額。

實際上,各級選舉委員會會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檢舉人的貢獻程度以及賄選行為人所繳納的保證金或罰金的金額來決定獎金的金額。因此,檢舉賄選的獎金可能是數千元到數百萬元不等,具體金額會在案件結案後由選舉委員會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檢舉賄選不僅可以獲得獎金,還可以獲得保護措施,以避免遭到報復。此外,檢舉人必須提供具體、明確的證據,並且經過司法機關的調查確認後,才能獲得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