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最

楊最(1497年-1546年),字殿之,號東里,中國明朝時期官員,山東省青州府諸城縣(今山東省諸城市)人。他是明朝嘉靖年間的著名諫官,以直言敢諫著稱,曾多次上書批評朝政,最終因得罪權臣而遭陷害,被處以極刑。

楊最的仕途始於嘉靖五年(1526年),他通過鄉試成為舉人,接著在嘉靖八年(1529年)考中進士,開始了他的官宦生涯。他先後擔任過戶部主事、禮部員外郎、刑部郎中等職務。在任職期間,他以清廉正直聞名,多次上書皇帝,提出改革弊政的建議。

嘉靖二十年(1541年),楊最被任命為四川巡撫。在任期間,他嚴格執行法律,打擊貪污腐敗,深受當地民眾愛戴。然而,他的這些舉動也招致了一些權臣的不滿。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由於得罪了當時的權臣嚴嵩,楊最被誣陷為「妖言惑眾」,最終被處以斬首的極刑,時年49歲。

楊最的死引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許多人都為他感到不平。他的冤屈後來得到了平反,明朝後期的一些文人對他進行了讚揚,認為他是忠直敢言的典型。在諸城縣,至今仍有楊最的祠堂和紀念碑,以紀念這位忠直不屈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