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經理之最高原則是什麼

森林經理之最高原則是「用材興林」。這句話指的是在管理森林時,應充分了解森林的自然屬性,科學地安排生產、經營、利用,以及遵循客觀規律、生態優先,採用最經濟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森林生長量、最大效益地發揮森林的生態和社會效益。簡單來說,就是要做到既要保持森林生態平衡,又要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

此外,森林經理之最高原則還包括以下幾點:

  1. 整體效益原則:森林經營必須從整體上把握,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益。這包括對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對森林資源的整體利用、對森林環境的整體改善等。

  2. 綜合效益原則:森林經營不僅僅是為了經濟效益而存在的,還包括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等多方面的效益。在經營管理中,應充分考慮這些效益的平衡和相互促進,實現綜合效益的最大化。

  3. 自然屬性原則:森林有其特殊的自然屬性,包括生長周期、生物規律、氣候影響等。在經營管理中,應充分了解並遵循這些自然規律,科學合理地安排各項措施。

總之,森林經理之最高原則是在遵循生態優先的基礎上,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還需要綜合考慮各項效益,遵循自然規律,保護和改善森林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