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附件一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共分四個界別哪一界別人數最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的規定,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10名當然委員、4名提名委員共14人組成,共有4個界別,其中工商、金融界界別人數最多。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其附屬檔案一規定的選舉制度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需要不斷完善和改進。近年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在積極推進選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反映民意、維護公正、提高透明度,促進澳門的民主制度和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