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十大地法

在佛教的唯識宗中,有所謂的「十大地法」,它們是構成心識活動的基本心理因素。這十大地法分別是:

  1. 觸(sparsha):指感覺器官與外境接觸時的感覺。
  2. 作意(manasikara):指注意或集中精神的作用。
  3. 受(vedana):指感受,包括苦、樂和不苦不樂三種。
  4. 想(samjna):指對事物的辨認和概念化。
  5. 思(cetana):指意志或決心的作用。
  6. 欲(chanda):指欲望或願望。
  7. 定(samadhi):指心的專注和統一。
  8. 慧(prajna):指智慧或洞察力。
  9. 信(shraddha):指信念或信任。
  10. 念(smriti):指記憶或念想。

這十大地法被認為是構成一切心理活動的基礎,它們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了複雜的心識活動。在唯識宗的心理學體系中,對這些心理因素的分析和理解,對於認識人的內心世界和實現解脫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