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裁判官罷免

最高裁判官(Supreme Court Justice)的罷免是指將一位在任的最高法院法官從其職位上撤職的過程。在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是由總統提名並經參議院確認後任命的,他們通常會終身任職,除非他們選擇退休、辭職或去世。然而,在極端情況下,如果一位法官犯有嚴重的不當行為或違法行為,理論上可以通過罷免程式將其免職。

罷免程式通常涉及以下步驟:

  1. 啟動程式:通常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法官有不當行為或違法行為。這可以由立法機構成員、監察機構或其他有權啟動調查的機構提出。

  2. 調查:可能會成立一個委員會或小組來調查指控的具體細節,並收集相關證據。

  3. 聽證會:如果調查發現有足夠的理由進行罷免,可能會舉行公開聽證會,讓法官有機會為自己辯護,並讓證人提供證詞。

  4. 投票:在聽證會結束後,立法機構(通常是參議院)將對罷免動議進行投票。通常需要多數票通過罷免決議。

在美國歷史上,最高法院法官的罷免是非常罕見的。唯一一位被成功罷免的最高法院法官是Samuel Chase,他在1804年被眾議院彈劾,但最終在參議院的審判中無罪釋放。自那以後,沒有任何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被成功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