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要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時間一般為十日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人民法院適用的是一審普通程式,那麼通常會在六個月內作出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還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向院長申請延長,院長同意後也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從受理到宣判、發回重審、終審判決,一般在十日之內審結。當然這也要看具體案件情況,如發現有新的證據、特殊情況導致認定事實不清的,需要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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