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對於非常上訴案件的判決基礎為何

最高法院對於非常抗訴案件的判決基礎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定:最高法院的判決通常以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定為基礎,確保司法權的公正和公平。
  2. 司法判例:最高法院的判決也受到先前的司法判例的影響,以確保法律的一致性和連貫性。
  3. 案件事實:最高法院在判決中還需要仔細審查案件事實,以確保判決符合案件情況。
  4. 公共利益:最高法院的判決也需考慮公共利益,以確保司法決策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總之,最高法院對於非常抗訴案件的判決基礎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原則、法律規定、司法判例、案件事實以及公共利益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