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

最高法院大法官(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他們是美國司法系統的最高級成員。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位是終身制的,除非他們選擇退休、被國會彈劾並定罪,或者去世。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過程如下:

  1. 提名:美國總統提名一位候選人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2. 參議院聽證:被提名人需要參加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聽證會,回答參議員的問題。
  3. 投票:參議院對被提名人的確認進行投票。如果獲得多數票,提名得到確認。
  4. 宣誓就職:確認後的被提名人宣誓就職,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責包括審理和裁決涉及聯邦法律的案件,解釋憲法,以及就重大法律問題發表意見。他們的裁決對整個國家都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