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總長

最高檢檢察總長是中華民國最高檢察機關的領導人,全稱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檢察總長是特任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檢察總長是最高法院檢察署的最高首長,負責指揮、監督全國的檢察機關和檢察官,並且有權對刑事案件進行上訴或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