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刑事追訴期限香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判處最高刑,那麼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在香港,刑事案件的最高刑處罰因罪行輕重而異,但通常最高刑處罰不會超過監禁。因此,如果一個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並且被定罪並被判處監禁,那麼追訴期限通常為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的法律制度與內地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參考香港的法律和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