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國家級副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黨和國家領導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在黨組領導成員、院行政領導班子與大法官「三位一體」的中國最高法院領導體系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權力顯得多元而廣泛。作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首席大法官有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