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長

最高人民檢察院長是中國最高檢察機關的領導人,負責領導和指揮全國的檢察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國國家機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和監督法律執行情況等職能。

最高人民檢察院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相同,通常為五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長不僅是檢察系統的領導者,也是國家領導人之一,參與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