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工時勞基法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對於工時有相關的規定。根據該法,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此外,僱主應給予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有一個連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時間。

然而,這只是正常工作時間的規定,並不包括加班時間。勞工在僱主要求下可以加班,但每個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超過這個數字,僱主必須支付加班費,且加班費率應高於正常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可能會隨著法律修訂或政府政策的改變而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議您查詢台灣官方的勞動法規網站或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