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20條

您可能是在詢問有關評標的方法,評標方法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評標方法包括:

  1. 綜合評估法。對投標檔案進行系統分析、分類、評估,在技術、商務等各方面綜合考慮其質量,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以合理的權重計算評估得分。
  2. 最低投標價法。對價格進行系統評估,以價格低、合理或其他因素作為主要因素進行評估。

此外,有具體招標項目的評標辦法還可能參考以下幾條:

  1. 評標辦法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中的合理低價法。當「合理低價」接近最低價時,對業主方是有風險的。這時就需要在綜合評估中通過設定一個合適的臨界值來解決這一問題。例如投標報價不低於所有投標中最低報價的25%,或投標報價的下浮率不低於所有投標中的平均下浮率等等。這個比例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

  2. 技術評分較高的投標檔案可獲得更高的分值。這是為了在技術實力接近的情況下,給予那些注重技術實力的企業更大的優勢。

因此,針對您的具體招標項目,最有利的評標辦法可能需要根據具體要求和標準來確定。建議您參考相關法律法規和招標檔案,以確保評標過程公正、公平和透明。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諮詢相關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