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標程序圖

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是一種公共採購程式,它不僅考慮價格,還考慮其他因素,如質量、交付時間、維修服務、創新和風險管理等,以確保選擇最符合公共利益的最優方案。最有利標程式的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機構而異,但以下是一般的有利標程式圖:

  1. 需求定義:首先,機構需要確定其需求,包括對產品或服務的規格、質量要求、交付時間等。

  2. 招標公告:機構發布招標公告,邀請供應商提交投標書。公告中應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如招標程式、截止日期、評估標準等。

  3. 供應商資格預審:在某些情況下,機構可能會進行供應商資格預審,以確保只有符合特定標準的供應商才能參與投標。

  4. 投標書提交:供應商根據招標公告的要求準備和提交投標書,包括報價、產品或服務的詳細描述、過往經驗等。

  5. 評估小組組建:機構組建一個評估小組,負責評估投標書並做出最終決定。評估小組通常由技術專家、財務專家和機構代表組成。

  6. 投標書評估:評估小組根據事先確定的評估標準,對每個投標書進行全面評估。評估標準可能包括價格、質量、創新、交付能力、過往表現等。

  7. 談判:在某些情況下,機構可能會與排名靠前的幾個供應商進行談判,以確保獲得最佳條件。

  8. 最終決定:評估小組根據評估結果和談判情況,做出最終決定,選擇最有利的供應商。

  9. 通知中標者:機構通知中標的供應商,並簽訂契約。

  10. 契約執行:供應商開始提供產品或服務,機構監督契約執行情況,確保供應商遵守契約條款。

  11. 後續評估:在契約執行期間和之後,機構可能會進行後續評估,以確保供應商滿足所有要求,並為未來的採購提供參考。

最有利標程式的目標是確保公共機構獲得最佳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同時確保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因此,評估標準的設置和執行必須公正、客觀,並且與招標公告中明確的標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