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英文語法

英文語法(English grammar)的發展歷程可以追溯到早期的英語文獻,尤其是公元5世紀盎格魯-撒克遜人定居英國後的日耳曼語系語言。然而,最早的英文語法書籍並不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

第一部英文語法書通常被認為是倫敦的學校教師亞歷山大·萊恩(Alexander Gill)在1586年出版的《The Schoole of English Grammar》。這部作品是基於拉丁語法結構來解釋英語語法,因為當時的英語教學很大程度上受到拉丁語的影響。

接下來的重要里程碑是約翰·海伍德(John Harewood)在1612年出版的《English Grammar》,這部作品更加詳細地探討了英語的詞彙和語法結構。

到了18世紀,隨著英語作為一種語言的獨立性得到認可,許多語法書籍開始出現,其中最著名的是約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和理察·斯蒂爾(Richard Steele)在1711年創辦的《The Spectator》雜誌,這份雜誌對英語語法和風格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19世紀是英語語法規範化的時期,許多語法書籍出版,包括諾亞·韋伯斯特(Noah Webster)的《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828年)和赫伯特·帕爾默(Herbert Palmer)的《A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877年)。

隨著語言學作為一門學科的發展,20世紀的英語語法研究更加科學和系統化,出現了如喬治·屈林(George Lyman Kittredge)和布賴恩·湯普森(Brian Tompkins)等學者的貢獻。

在當代,英語語法的教學和研究繼續發展,反映了語言使用的變化,包括非標準語法和口語語法的認可,以及對語言多樣性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