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酒駕法條

台灣的酒駕法條主要規定在《刑法》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以下是最新的酒駕相關法條簡介:

  1. 《刑法》第185條之3: 這條規定對於酒駕的刑事責任有明確的規範。如果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就會觸犯公共危險罪。如果因此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刑責會更重。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這條規定對於酒駕的行政罰則有詳細的規範。駕駛人若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將被處以新台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弔扣駕照1年至2年,還可能被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果五年內再犯,將被加重處罰。

此外,《刑法》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還有其他相關規定,例如對於拒絕接受酒測的處罰,以及對於酒駕累犯的加重處罰等。

請注意,法律條文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動,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如果你需要最新的法律資訊,建議您查詢最新的法律條文或諮詢專業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