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臺南市補教法退費標準

最新臺南市補教法退費標準如下:

  1. 已開課且上滿20小時的,可全額退費。
  2. 已開課但未上滿20小時的,應扣減機動退費部分後,按照實際參與學習小時數和規定比例退費。
  3. 未開課的,可全額退費。

此外,還應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最新公告來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