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性別平等法條文

最新性別平等法條文如下:

  1. 禁止以性別、性別特徵、懷孕、生育、年齡、姓氏等為由,在職務、職稱、薪酬等人事管理上實行差別對待。
  2.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女職工的勞動契約或者聘用契約。
  3.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權利。
  4.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5.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