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退新制規定
台灣的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制度)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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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提繳:僱主必須為所有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滿一個月的勞工提繳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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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繳比例:僱主應每月從勞工的工資中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並可由勞工自行決定是否另行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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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政府為鼓勵勞工自行提繳,對於勞工自行提繳的部分,提供相對提繳的補助,最高不超過工資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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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繳上限:提繳工資的上限為每月新台幣158,000元(截至2023年),超過此金額的部分不計入提繳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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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繳帳戶:僱主應為每位勞工開立個人退休金專戶,並將提繳的退休金存入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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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運用:勞工退休金專戶中的資金可以投資於政府規定的投資標的,以獲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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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條件:勞工達到法定請領年齡(目前為60歲),且年資滿15年,或年資未滿15年但年滿65歲,即可請領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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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方式:勞工可以選擇一次領取或分期請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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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僱主:勞工轉換僱主時,退休金專戶可隨之轉移,繼續累積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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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請領:勞工死亡後,其遺屬可依法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一次性給付。
請注意,這些規定可能會隨著台灣法律的更新而有所變化,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官方資訊或諮詢相關專業人士,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