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工請假規定
台灣的最新勞工請假規定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及其相關法規。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請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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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例假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但應每七日周期內有一日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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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勞工在每七日周期內應有另一日休息,這一日稱為休息日。在休息日工作應依規定給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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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勞工在同一僱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後,依法享有一定天數的休假,包括特休、國定假日、婚假、喪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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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勞工因個人緊急事故無法工作時,可以請事假,但需事先徵得僱主同意,且僱主可以依規定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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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勞工因疾病需治療或休息時,可以請病假,僱主應依法給付病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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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女性勞工分娩前後可以請產假,僱主應依法給付產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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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產假:男性勞工可請陪產假,僱主應依法給付陪產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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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假:勞工因家庭成員需要照顧時,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僱主應依法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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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僱主應依法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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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傷假:勞工因執行職務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可以請公傷假,僱主應依法給付薪資。
請注意,上述規定可能會隨著法律修訂而有所變動,建議您查詢最新的法律條文或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此外,僱主有責任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並與勞工協商確定請假相關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