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工喪假規定

台灣的勞工喪假規定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的規定。根據《勞基法》第38條,勞工因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得請喪假八日,這八天不包括例假及休息日。

此外,《勞基法》也規定,喪假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1. 喪假應自親屬死亡之日起十四日內請畢。
  2. 僱主不得要求勞工於喪假期間工作。
  3. 喪假期間薪資照給。

請注意,這只是台灣的勞工喪假規定,其他國家或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此外,僱主可能會提供比法定要求更優惠的喪假政策,這通常會在勞動契約或公司的人事規章中明確規定。如果有疑問,建議直接詢問僱主或參考當地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