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違規記點規定

最新的交通違章記點規定如下:

  1. 闖紅燈,記6分。
  2. 不系安全帶,記3分。
  3. 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記3分。
  4. 超速行駛,記6分。
  5. 占用應急車道行駛,記6分(營運客車除外)。
  6. 酒後駕駛,記12分。
  7. 肇事逃逸,記12分。
  8. 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記6分。
  9.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根據實際情況處罰。

此外,對於具有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行駛證行為的,對於不按規定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以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駕駛行為,都將一次性被記滿12分。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當地交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