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最惠國待遇(MFN Treatment)指在國際貿易中,一國在稅收、關稅減免、海關手續等方面給予另一國不低於現在和將來與任何第三國所享受的同等待遇。又稱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作為一項基本義務和國際貿易關係準則的確立。對成員方而言,要求在國內對本國產業提供不低於任何其他國家同類產業所享有的待遇,主要指產品流通、關稅、資源開採和參與國內、國際經濟政策制定等方面;對享受成員方之間有關協定下的優惠待遇也須符合國民待遇條件,例如各種優惠貿易政策、無限制轉移投資等政策均以給予一國國民待遇為條件。其特點為享有這種待遇並不考慮當事國雙方的特定需求或偏好。同時成員方對外開放的水平和貿易自由化的程度也就因發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從國際經濟一體化發展趨勢看,國民待遇原則是自由貿易原則的延伸,是實現貿易自由化的必要條件。

而國待遇一般指國民待遇,即一成員方將本國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公共設施、公共貨物的提供方式及標準等以不低於相同條件下第三國的方式及標準提供給所有其他成員方國民。

因此,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是國際貿易中的兩個重要概念,它們都是實現貿易自由化的重要條件,但它們的具體含義和適用範圍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