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傷害原則社會工作

「最小傷害原則」在社會工作中的運用,是指在介入服務的過程中,儘可能避免給服務對象帶來更多的傷害或者不必要地增加服務對象的痛苦。在服務對象權益受到衝突時,更優先保障服務對象的利益。這個原則不僅僅是為了避免物理上的傷害,更是要保護服務對象的情感和心理,減少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權衡不同利益,以便在最小傷害的前提下做出決策。社會工作者需要與服務對象合作,共同確定最合適的行動方案,並在這個過程中保持透明和尊重。

此外,「最小傷害原則」還提醒我們在提供服務時要注意資源投入的效益,即以最小的資源投入獲取最大的效果。在實踐中,這意味著我們需要通過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策略來提高服務的效率,同時也要注意節約服務對象的時間和金錢。

希望以上信息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