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砲彈

"砲彈"一詞通常指的是在砲管或迫擊砲中發射的爆炸性彈藥。砲彈的大小和重量取決於它們設計用於的武器系統和它們的用途。歷史上,隨著武器技術的進步,砲彈的大小也逐漸增大。

在當今的軍事術語中,並沒有官方定義的"最大砲彈",因為這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發射系統的容量、軍隊的作戰需求以及當前戰爭的性質。然而,一些著名的重型砲彈包括:

  1. 核砲彈:這些是設計用於砲管發射的核武器,例如,美國在冷戰期間開發的"戴維·克羅克特"(David Crockett)155毫米自行榴彈砲使用的核砲彈,其當量約為720噸TNT。

  2. "火山"砲彈(Volcano Shell):這是二戰期間美國開發的一種非爆炸性砲彈,用於在砲彈內裝載大量小鋼球,用於對付集群目標。

  3. "殲滅者"砲彈(Annihilator Shell):這是另一種二戰期間的砲彈,用於在砲彈內裝載大量小鋼球,但其設計是為了在爆炸時將鋼球以高初速射出,以增加殺傷力。

  4. "石弩"砲彈(Stonebow Shell):這是二戰期間英國開發的一種砲彈,用於在砲彈內裝載大量小石頭,用於對付集群目標。

  5. "閃電"砲彈(Lightning Shell):這是二戰期間德國開發的一種砲彈,用於在砲彈內裝載大量小鋼球,用於對付集群目標。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砲彈的大小和重量並不一定是最重的,因為它們的設計目的是為了達到特定的作戰效果,而不是單純追求重量。此外,隨著導彈和火箭技術的發展,許多原本需要大砲彈的任務現在可能會使用這些系統來完成,因為它們可以提供更好的精確度和更大的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