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資遣最多幾個月

新制資遣一般指員工被公司遣散,拿補償。根據法律規定,企業遣散員工一般可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遣散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規定,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契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但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除外。單位依據此規定解除勞動契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月工資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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