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幸福原則效益主義

最大幸福原則是效益主義的主要原則之一,由英國經濟學家詹姆斯·穆勒提出。最大幸福原則主張,一個明智的人應當做的就是,使每個人的幸福儘可能地增大,並且將自己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置於相加的狀態,而不是使之相減。這種效益主義方法的基本原理是社會目標大於個人目標,或者集體目標大於個體目標。因此,政府和社會的決策應儘量擴大「公共利益」,追求整體的「最大幸福」。效益主義者認為,每個人對「正確」或「公正」的理解在於自己的「最大幸福」。效益主義者認為,公正不在於你擁有多少,而在於你如何使用所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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