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更幾審

在台灣的司法制度中,案件可以經過多次審理,稱為「三審終審制」。這意味著一個案件可以經過最高法院的三次審理,也就是說,案件可以經過最高法院的三次判決。

然而,實際上,案件通常不會經過這麼多次的審理。在台灣的司法實踐中,案件通常會經過一次或兩次審理,除非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並且有足夠的理由提出上訴,否則案件不會進入第三次審理。

此外,即使案件進入第三次審理,最高法院也不會對案件進行全面的審理,而只會對上訴的特定問題進行審理。因此,雖然理論上案件可以經過最高法院的三次審理,但實際上這種情況非常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