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標評選

最低標評選是一種公共採購的評選方式,其中價格是最主要的評選因素。在這種方式下,供應商或承包商會被要求提交他們的報價,然後買方會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作為中標者,前提是該供應商的報價符合所有規定的要求和條件。

最低標評選通常適用於那些產品或服務的標準化程度較高、技術要求較為簡單的採購項目,例如辦公用品、日常消耗品等。在這種情況下,價格通常是評選的唯一重要因素,因為這些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差異不大,且買方有明確的需求和規格要求。

然而,最低標評選也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一些供應商可能會通過降低品質或服務水平來降低價格,從而影響到最終產品的質量和買方的利益。此外,最低標評選可能不適用於那些需要高度專業技術或創新的採購項目,因為這些項目的價值可能不僅僅取決於價格,還包括技術能力、經驗、聲譽等因素。

因此,在實際應用中,買方可能會結合其他評選因素,如供應商的過往表現、技術能力、客戶評價等,來確定最終的中標者。這種評選方式被稱為綜合評審法或多標準評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