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時薪2012勞基法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個人工資基數基數和加班工資的核算依據。

根據勞動部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另外,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的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所以最低時薪需要根據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不同地區的最低時薪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查詢當地的勞動法規或諮詢當地的勞動部門以獲取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