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價決標

最低價決標(Lowest Bidder)是一種公共採購的決標方式,顧名思義,就是從所有投標者中選擇出報價最低的投標者作為中標者。這種決標方式通常用於那些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可以通過標準化規格來確定的採購項目,比如建築材料、辦公用品等。

最低價決標的優點是簡單、透明且容易執行,可以為買方節省成本。然而,這種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點:

  1. 質量風險:投標者可能會通過削減成本來報出低價,這可能會影響產品的質量或服務的水平。
  2. 創新不足:投標者可能會傾向於提供標準化的產品或服務,而不是創新性的解決方案。
  3. 不當競爭:投標者可能會進行不當競爭,比如低價傾銷或忽略成本,這可能會破壞市場秩序。

因此,最低價決標並不是一種完美的決標方式,它適用於那些質量要求明確且相對穩定的採購項目。在實際操作中,買方可能會結合其他評估因素,如投標者的信譽、過往業績、交貨時間等,來做出最終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