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有哪兩部分

新加坡最高法院由兩部分組成:

  1. 初級法庭:它處理所有民事和刑事訴訟,從最基層到最高層。在初級法庭內,法官和陪審團會審理所有民事和商業訴訟以及輕微的刑事案件。
  2. 抗訴法庭:這是獨立的法庭,負責審理對下級法院的判決提出的抗訴。它有五個分庭,處理從普通法抗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以及涉及憲法問題的案件。

這兩個部分共同組成了新加坡最高法院,它是新加坡的最高司法機構,負責審理涉及憲法問題和其他抗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