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大能力指標

教育部十大能力指標包括:

  1. 推動高質量發展能力:促進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和廣大教育工作者在不斷提高對教育規律認識的基礎上,加快探索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教育發展新路徑和新模式。
  2. 推進改革攻堅能力:深入推進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著力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不斷提升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3.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全面提高教育系統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政治意識,憂患意識,底線思維,準確把握和積極應對教育領域面臨的各種風險挑戰。
  4. 加強教育督導能力:加快構建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體系,提升督導效能。
  5. 提升治理水平能力:加強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制度建設,依法依規辦事,不斷提升治理水平。
  6. 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貢獻度。
  7. 推進教育數位化轉型能力: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數位化轉型,提升教育系統的整體效能和現代化水平。
  8. 加強隊伍建設能力:全面加強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和廣大教師的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水平。
  9. 維護安全穩定能力: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全面提升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水平。
  10. 打造陽光高效形象能力:加強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教育系統的公信力和社會滿意度,營造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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