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年金改革方案最新版本2017
教師年金改革方案最新版本為福建省從2017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的年金制度,此項制度包括實施範圍、管理機構、管理規則、配套政策、資金籌集等方面的規定。以下是具體的實施內容:
- 教師的個人繳費,進入本人個人帳戶,實行實帳積累,由教師本人負責繳存,屬於教師的個人財產,可依法繼承。
- 對於年金的使用和管理,省級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管理辦法,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年金基金實行投資管理,投資運營收益併入年金基金。
- 為了確保資金的充足性,建立省級財政補助機制,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市場、銀行存款等安全性和收益穩定的領域。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中國小退休教師年金建立資助和監督機制。
此外,新制度還建立了風險準備金,用於彌補養老保險金未預期收益的損失。同時對學校而言,新制度建立了年金方案管理的風險共擔機制,減小了學校經營風險。
關於教齡補助的調整為,在退休教師本人教齡基礎上再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教齡每滿一年增加一元。對於因公負傷退休、因工完全喪失勞動力解除勞動關係退休等幾類教師群體不參加年金制度的辦法做了說明。同時說明政策銜接有原則和規定。對於2017年底前已退休的教師,不會讓他們因政策調整而影響生活,具體的解決辦法是發放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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