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事變更原則適用於何種情形最多

情事變更原則適用於以下情形:

  1. 當雙方當事人當事人間的契約關系確立後,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使雙方在原契約關系中所預定的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契約關系不能繼續履行,由原雙方當事人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適用情事變更原則對原契約關系進行變更。
  2. 契約生效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在應當履行契約義務而未履行、正當履行契約或異常履行契約時,因情事變更而使原來應有的履行狀況發生變化,使雙方在契約履行中失去平衡,如繼續履行契約將對一方或雙方顯失公平的,應適用情事變更原則。

以上情形的適用情形最多。需要注意的是,情事變更的情況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能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因素,這些因素通常難以控制或預測。因此,在應用情事變更原則時,應當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確保其適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