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票最多者當選

"得票最多者當選" 是一種選舉制度,其中候選人獲得的選票數量決定他們是否當選。這種制度也被稱為"多數決"或"相對多數制",因為它不需要候選人獲得絕對多數(超過50%)的選票,而只需要比其他候選人多即可。

在"得票最多者當選"的制度下,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

  1. 當有兩位候選人時,獲得較多選票的候選人當選。
  2. 當有多於兩位候選人時,可能會出現一位候選人獲得多數選票(超過50%),從而當選。
  3. 當候選人中沒有人獲得多數選票時,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即使他們的得票率低於50%。這種情況下,得票最多的候選人可能只獲得相對多數,而不是絕對多數。

這種選舉制度簡單易行,但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例如:

"得票最多者當選"的制度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選舉中使用,包括美國的總統選舉和許多國家的國會選舉。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採用其他選舉制度,如比例代表制或兩輪選舉制,以解決"得票最多者當選"可能帶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