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條之三明定最小滯洪量為何

建築設計中最小滯洪量的確定與建築所處地區、地形地貌、降雨量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說,最小滯洪量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經過一定的時間、採取一定的措施後,在某一區域內能夠滯留的最大洪水量。具體數值會因地而異,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計算和分析。

在建築設計中,最小滯洪量的設定是為了確保建築的安全和穩定性。如果建築所在區域容易發生洪水災害,那麼在設計時就需要考慮如何應對這種情況,通過設定防洪設施、提高建築結構強度等方式來確保建築的安全。

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地區的建築設計中最小滯洪量的具體數值,建議您諮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他們將能夠為您提供更詳細和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