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最新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的最新版本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 門的設計:門的寬度不應小於成人肩膀的寬度,通常需要寬度為800毫米到1200毫米。
- 樓梯和坡道:提供坡道時,其坡度不宜過大,應該在15度以下。當坡道長度達到一定程 度(如3.6米)時,應設置休息平台,其低點與高點之間的距離應在900毫米至1100毫米之間。
- 地面防滑性:公共場所應設置防滑警示標識,並使用防滑材料進行地面改造。防滑材料包括石材、瓷磚、木地板等。
- 無障礙插座:應設置在座席下或座席旁邊,距地面高度不低於0.3米,並標明「無障礙插座」。
- 燈光照明:公共場所應提供適宜的燈光照明,以方便有行動困難的人士活動。
- 公共衛生間的無障礙設施:應設置坐式便器、扶手、呼叫裝置等無障礙設備。
-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無障礙規定:建築物的規劃、設計、施工、檢驗和評估都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無障礙規定。
以上內容可能存在部分遺漏或錯誤,建議您查找最新版本。如果您需要詳細的無障礙設施設計,請參考當地政府或相關建築規範,並請與當地建築師或工程師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