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

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明確了廣東省新一輪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

該通知指出,為了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合理引導企業工資分配行為,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中,將將一類標準從原來的190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二類標準從原來的1730元/月調整為1800元/月,三類標準從原來的1550元/月調整為1680元/月。同時,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進行了調整,一類標準為18.5元/小時,二類標準為17.5元/小時,三類標準為16.5元/小時。

這次調整的標準適用於廣東全省。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最低工資標準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具體可諮詢當地的勞動局等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