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受僱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最高可為何種處罰

對於證券投資信託業的受僱人違背職務之行為,最高可為的處罰包括:

  1. 刑事方面:可能涉及職務上侵佔罪,依該罪的刑度,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 民事方面:投託人可向受僱人求償,如支付不當利益,還可請求賠償。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還應根據當地法律和情況來判斷。如果有任何疑慮,建議直接尋求法律援助。